四是4月7日前,启动资料收集摸底工作,召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培训会,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做好资料收集准备。
五是4月20日前,各乡镇对本乡镇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原生态资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填写《彭水自治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宗委)。
六是4月20日前,各指导小组赴各乡镇开展指导工作。
七是5月25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彭水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目录表》。5月31日前,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二)汇总整理阶段(2008年6月1日-12月底)
一是6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汇总资料。
二是7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集中修改文本,并成立《风情彭水-原生态民族文化资源》(画册)、《风情彭水-原生态民族文化资源荟萃》(DVD光盘)编辑出版组。
三是8月底前,编辑画册初稿、刻录光盘送审。
四是10月底前,画册付印、光盘灌制。
五是12月底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料进行建卡立档,完成档案和数据库建设。
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注意事项
(一)全面收集整理。由于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三个不漏”的要求,不漏村组、不漏线索、不漏种类,尽可能详尽地掌握资源状况。同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督查力度,促进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有序展开。
(二)客观认定目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目的在于促进文化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化,为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各乡镇在对资料进行价值认定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不夸大价值,也不隐瞒价值,要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的表现形态,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描述。
(三)高效编纂资料。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原生态资料的载体(实物),如传统生活用品、传统工艺制品、手抄本、木刻本、民间图画、老照片等。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真实反映民族文化资源,做到资料集客观性、系统性、权威性于一体。
附件:1.彭水自治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统计表
2.彭水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名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