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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四平市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庭院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完成时间:6月末

  (七)居民住宅小区绿化

  第三战役中未完成任务的,必须在2008年春植绿化中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确保我市的园林小区占市区小区总数的60%以上。新建小区要按照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的要求,绿地率不得低于30%。建成小区绿化以软覆盖为主,绿地率不得低于25%,软硬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小区责任单位要按照绿化设计要求,即每10平方米至少栽植1株亚乔木、6丛灌木(每丛不得少于60个枝条)。

  责任单位: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房产局

  完成时间:6月末

  (八)临街单位门前绿化

  各临街单位负责本单位门前的绿化和摆放盆花任务,花草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达100%。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盆花摆放必须达到“与窗台同高,与墙垛同宽”的标准,要及时更换病、枯死花卉,保持临街花卉的新鲜亮丽,增添城市亮点。

  责任单位:铁东区、铁西区政府负责组织临街企事业单位;市工商局负责组织临街个体商业网点;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临街餐饮服务网点

  (九)垂直绿化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绿量不足的单位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积极开展街路立体绿化,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

  (1)中央西路:需栽植地锦2500延米。

  (2)迎宾街:需栽植地锦1000延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完成时间:4月末

  三、时间安排

  城区绿化工作从2008年4月初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实施方案,做好绿化树苗、花苗、草籽的采购准备工作,并报市城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园林处)。

  2.植树阶段。4月30日前,完成乔木、亚乔木和花灌木的栽植工作。

  3.栽花种草阶段。如果气候条件允许,街路绿岛栽花和门前摆花工作于5月5日开始。各单位、小区栽花工作于5月10日开始,栽花任务5月30日前结束。5月20日至6月30日为栽植宿根花卉和播种草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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