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6〕7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 忠 副市长
副主任:梁 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景文 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徐光举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丽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吕 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子琦 市气象局局长
武福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丹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乌晓慧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永龙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薛树森 市建委副主任
侯雁光 市交通局副局长
尹利章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汉武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马国锋 市卫生局副局长
牛金如 市林业局副局长
袁德明 市人防办副主任
熊 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玉茂 市地震局副局长
史宝霞 市环保局副局长
崔 俊 市安监局副局长
高瑞林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志贵 集铁办事处主任
付国忠 乌兰察布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吴张龙 武警乌兰察布支队政委
石玉珍 市科协副主席
李前明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由武福胜兼任。
二、其他事项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市减灾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