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各级人民政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对疫情要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旗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旗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本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本级应急指挥部。
2.1.1 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农牧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做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农牧业局、纠风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局、集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集宁铁路办事处、军分区后勤部、武警支队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向自治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并向有关地区通报疫情;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及监督检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市储备药品保障支援,协调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应急支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协调解决监测技术、药物、疫苗应用中的有关科技问题。
市公安局:密切注视与动物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情封锁、动物扑杀、设卡堵截外疫传入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市内外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民委员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资金筹集工作,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和工伤待遇政策。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公路运输保障,配合兽医行政部门做好公路等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疫区封锁工作,并为各级动物防疫部门防疫专用车辆办理各地收费站免费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