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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三一一”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三一一”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乌党办发〔2006〕54号)


各旗县市区委,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了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市委、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三一一”人才培养工程,即:三年内在每一个嘎查村选拔一名青年人选送到大学进行培养,全面提高农牧民素质,为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走上小康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一、实施“三一一”人才培养工程的意义

  “三一一”人才培养工程是乌兰察布市委、 政府为了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努力提高农村牧区人口的文化素质,开发农村牧区人力资源,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所推出的一项利民行动。此工程培养目的一是在农村牧区培养有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掌握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二是为农村牧区培养实用性、技能性、有较高素质的致富带头人。

  二、“三一一”人才培养主要内容

  全市现有11个旗县市区80个苏木乡镇1374个嘎查村。每年将选拔458名青年农牧民,三年选拔1374名青年农牧民,推荐到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内蒙古农业大学学习培养,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村村有一名大学生。为了实施“三一一 ”人才培养规划,各旗县市区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05〕3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做好农牧区人才培训工作。

  (一)实施时间

  从2006年9月开始分年度招生,至2008年9月完成总体目标。

  (二)培养对象

  1.重点是培养近三年在全国高考中未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农村牧区籍高中毕业生;

  2.在职村干部;

  3.乡镇、村级后备干部;

  4.复员退伍军人;

  5.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

  (三)报考及推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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