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学习和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学习和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发[2006]17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蒙古语言文字是全区通用的语言文字,也是我市自治民族行使自治权利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我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蒙古语文工作在全市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涌现出一大批学习和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繁荣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四子王旗广电局等28个学习和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模范集体、黄桃花等9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全市学习和使用蒙语文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各行各业中发挥表率作用,为蒙古语文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地、各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要以模范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继续做好学习和使用蒙古语文的各项工作,把乌兰察布市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和谐社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全市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名单(共28个)

  1、集宁区

  集宁区政府办公室

  集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丰镇市

  丰镇市城市管理局

  3、察右前旗

  察右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4、察右中旗

  察右中旗蒙古族中学

  5、察右后旗

  察右后旗蒙古族学校

  察右后旗民族事务局

  6、四子王旗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子王旗民族局

  四子王旗文化广播电视局

  7、卓资县

  卓资山镇人民政府

  8、凉城县

  凉城县委统战部

  9、兴和县

  兴和县民族事务局

  10、商都县

  商都县民族局

  11、化德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