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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政府在政策上特别是资金上的倾斜与支持,加大交警中队基础建设和科技装备上的投入以及警力配备上的支持,进一步解决交警中队基础薄弱的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和强化公安与公路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三)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摸底工作。要积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协助交警中队、乡镇派出所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以及中小学校、运输企业等基本信息,并将调查摸底的基础数据全部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实现交警中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信息户籍化管理模式,健全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账,确保今年5月底完成。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整合
  (一)建立交警中队民警包乡包路段责任制。3月底前,各县(市)要科学划分管辖路段,实行交警中队“一警一乡”或“一人一乡”工作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辖区各乡村和各条道路,形成全方位的道路交通管控。
  (二)开展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按照《新乡市公安局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公文〔2007〕294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公安派出所与交警中队的协调配合,以派出所为依托建立乡镇交管站,充分整合乡镇治安巡逻队和村治安巡逻组现有力量,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形成“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与农机部门的配合。要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强化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管理,依法严查农用车、拖拉机等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农机部门通报情况。要建立与农机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农用车辆及拖拉机管理的工作措施。
  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控
  (一)适时开展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县乡重点公路的重点路口、重点路段,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和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重点路段的管控。要在县乡道路特别是警力薄弱、管控面很难涉及到的县乡道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厂矿企业以及运输企业等,物色、建立多个路况信息员,及时报告道路堵塞以及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突发交通事件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切实消除管理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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