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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11.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四)重点项目建设方案
  每个重点建设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必要性
  2.项目内容
  3.主要功能
  4.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
  (五)相关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3.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
  4.制定相关经济保障政策
  5.加强科研开发和人才培养
  6.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
  7.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五、工作安排计划
  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日以前对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相关的学习调研、资料收集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建立工作组织,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人员。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领会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体系建设的精神,指导我市规划编制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现状,广泛收集各方面对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形成总体规划的框架提纲。
  (一)承担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牵头部门于6月1日前提交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其余各参与部门于6月15日前提交调研报告。
  (二)7月1日前完成总体规划的框架提纲,同时筛选重点建设项目。
  (三)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科研机构对总体规划框架提纲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讨论。
  (四)7月15日以前确定框架提纲。组织编写小组人员起草。
  第三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总体规划送审稿。
  (一)8月底以前形成总体规划讨论稿,印发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二)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总体规划进行评审。
  (三)总体规划成熟后,形成送审稿,在9月15日以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9月30日前,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结果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完成最终定稿。
  六、组织和保障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组织
  市政府建立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决定全市应急体系规划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部署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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