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十一五”期间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十一五”期间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十一五”期间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为指导规划编制工作,保证规划的科学可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科学指导全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实现应急资源的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编制和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是推进和谐新乡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要求和定位
根据国家、省政府对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市实际,科学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我市今后几年应急体系建设的总纲,必须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针对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整合应急资源,科学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统筹谋划项目的布局和建设,统一部署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三、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3.《“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