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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的通知
(新政办[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英烈、祭祀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参与人多,影响面大,今年的清明节又是国家实行新的法定假日的第一年,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广大群众悼念英灵、祭奠先人的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创建“平安清明”、“绿色清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乡市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领导小组组长:李双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卞经建 市民政局调研员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白存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海江 市城管局副局长
     程广宝 市建委副主任
     李前民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援岳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周战国 红旗区副区长
     李玉翠 卫滨区副区长
     熊文斌 凤泉区副区长
     周龙喜 牧野区副区长
     侯守亮 开发区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卞经建 市民政局调研员
  副 主 任:李长忠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杨 军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长
        王郑宏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张宗香 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长
        贺承生 市城管局市容广告科长
        马丽霞 市建委公用事业科长
        乔素英 市120急救中心主任
        郭晓艳 市民政局优抚科长
        赵志河 红旗区民政局书记
        杨成才 卫滨区民政局局长
        文仲水 凤泉区民政局局长
        肖俊波 牧野区民政局局长
        赵文良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二、召开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参加单位: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开发区主管民政的副区长;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红旗区民政局、卫滨区民政局、凤泉区民政局、牧野区民政局、市殡管所、市烈士陵园、市各公墓、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有关负责人参加。
  三、明确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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