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我市的农村沼气建设,通过几年的项目带动,政府扶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沼气用户已经发展到37.51万户,入户率达到36.05%。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重点手段,是构建和谐农村的有效途径。因此,2008年的沼气建设工作要在总结经验、创新发展的基础上,抓重点,解难点,抓示范,带全面,抓规范,上档次,抓管理,促服务,使我市的沼气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新乡、效益新乡、生态新乡、和谐新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紧密结合,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富民强村为目标,以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农村污染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为手段,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保证,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建设模式,以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为重点,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以秸秆为原料的农业生物质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农村中小学生态校园沼气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加快建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农村新社区。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新增沼气用户3万户。其中,在1361个生态文明村中适宜建沼气的村发展沼气用户0.95万户,按照“一池三改”标准进行建设,使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入户率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分别达到60%、55%、50%。重点扶持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0个,实现联户集中供气1600户;建设沼气整体推进示范村20个,发展用户1300户;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建设沼气池1000个。培训沼气生产工600名,建设沼气服务网点100个,全面提高我市沼气建设规模和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