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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的通报
(许政[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意见》(许政〔2007〕38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意见》(许政〔2006〕44号)精神,依据2007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大企业(集团)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小巨人”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对7家大企业(集团)分别奖励10万元,对16家“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市企业要向受表彰的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学习,进一步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创新能力,壮大企业规模,增强竞争优势,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奖励的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受表彰奖励的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名单

  一、大企业(集团)名单(各奖励10万元)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公司许昌卷烟厂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

  河南青山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小巨人”企业名单(各奖励3万元)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

  许昌市卧虎山焦化有限公司

  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九发高导铜材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

  河南一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襄城县超凡纺织有限公司

  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

  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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