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万人,建立“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
由市教育局、人事局、民政局、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搞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由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3.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做实个人账户。从今年起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4.把高风险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逐步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率达到40%。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5.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全面完成六大国有煤矿581.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
由市发展改革委、房管局和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负责落实。
26.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和加强城市社区功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由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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