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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6.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由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7.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入手,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分类指导,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加快农村饮水、道路、电力、沼气、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用三年时间有效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改造县乡公路7000公里、通村公路8000公里,解决200万以上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建成1万个农村便民超市、8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2000个“农家书屋”,实现3911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扶持1万个村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供电公司、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8.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的关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镇化率。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0.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争取2010年全面完成都市村庄改造任务。加快老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把老城区改造与特色街区建设、服务业发展结合起来,优化城区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网络,加快县城、重点镇供排水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支持建设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建设宜居城市。
  由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1.继续在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地区加快发展。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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