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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六、公安消防部队立足实战,灭火救援能力全面提升
  2007年,全市消防官兵共接警出动509次,出动车辆930台次,出动警力5158人次,成功救助、疏散遇险遇难群众620人,保护和抢救财产价值总额近5000万元,主动参与陕县“7·29”煤矿淹井事件救援工作,成功处置卢氏“11·23”管道救人等7起事故。市公安消防支队两次受到市政府通令嘉奖,1名个人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陕县公安合同制消防中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5名个人分别被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记二等功,10名个人被记三等功,特勤中队士官常猛被授予省“五四青年奖章”。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有3个基层单位和6名个人受到当地政府记功表彰。
  2007年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农村火灾防控体系不完善、消防基础工作薄弱;一些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预防和整治重特大火灾隐患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有效地指导和监管;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高。(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大吨位消防车辆、特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的配备还有一部分未达到要求,部分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没有保障。(三)部分社区、农村、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不扎实。部分社区没有按照要求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没有建立辖区消防安全重点户管理制度,检查制度不落实。一些地方的农村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没有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度,义务消防队形同虚设,农村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不强,部分公安派出所执行《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力度不大,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不明显。(四)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不强,消防安全意识较差,对消防法律法规、自救逃生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技能方面的知识较为缺乏,消防教育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08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针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治火、预防为主,继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活动,强力整改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尤其是要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构建和谐三门峡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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