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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三政办〔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深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强力推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07年全市共发生火灾44起,直接财产损失65.2万元,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伤人、亡人火灾发生,火灾事故成为连续5年来的最低点,为平安三门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得以有效落实
  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责任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三门峡”建设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坚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全市各级层层签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和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将“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期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单位实现标示化管理)建设、技防物防建设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各部门、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同步实施。全市一、二级486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会一标”建设已经全部完成,派出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率达70%,有效提升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技术防范水平。“政府领导、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公安消防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全面建立。
  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力度大幅度提升
  各县(市、区)政府不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大力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消防特勤中队于2007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区消防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工,27个建制镇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新建消火栓80个。全市共投入消防建设经费1254.4万元,比上年增长12.6%。筹资消防装备经费280万元,购置高喷车2辆、抢险救援车1辆,水罐消防车1辆,个人防护装备472套、特勤器材24件(套),更换、调配了消防监督车7辆。同时,投入基层建设经费420万元,完善了基层营房设施,完成了上级提出的消防装备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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