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卫生设施。以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大力推动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覆盖面,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对困难群体因大病住院进行医疗救助。2008年投入资金14852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提前实现合作医疗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目标,建设2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
(八)文化设施。着眼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乡风民俗,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重点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网络和农村体育设施。搞好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快实施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发展有线电视入村进户,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宽带。采取政府补助、群众参与、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形式,加快村级文化大院(活动室)建设。2008年在237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保证60%以上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新改扩建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扶持69个村开展体育健身工程。同时,加大送书下乡和文化下乡工作力度,新建10个“新农村书屋”,开展“百部流动舞台千场演出送农民”活动。
(九)村庄绿化。以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把村庄周围、村镇街道和农家庭院绿化紧密结合,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对不同类型的村镇采用不同的绿化布局和绿化模式,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多样化、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俱佳的村镇生态植被系统。通过补助林木种苗款等形式,并结合国家扶贫及以工代赈等政策性资金的使用,积极发展高效经济林木,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市建设村镇绿化工程,计划筹措资金100万元,完成50个村(镇)的绿化美化。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合理编制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镇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协调安排好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区域共建共享。要尊重村民意愿,统筹规划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文化、卫生、商业、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等布局。强化建设规划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村庄建设规划、农房设计等所需经费。结合“空心村”治理,加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严禁村民违规沿公路建房。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逐步清理一户多宅。对分散、易发自然灾害、不适宜居住的村庄,实施易地规划,稳步推进整体迁建。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二)加大投入力度。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市、县两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的幅度要确保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新增收入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市政府从2008年起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县级政府统筹协调,按照农村建设和整治规划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