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三门峡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方针,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在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努力保证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的基础上,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村庄布局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基本目标
1.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从2008年开始,经过3年努力,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的一类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配套,村庄区划科学合理,建筑美观有序,绿化美化水平较高,居住环境良好,村庄管理水平较高,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成为农村新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人均收入3000-5000元的二类村庄,达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村庄区划合理,建筑整齐有序,绿化水平较高,环境卫生状况较好,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大批整洁、优美的村庄;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三类村庄,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及异地搬迁扶贫,使基础设施状况整体明显改善,并做到村庄建筑切实按规划建设,土地利用节约合理,绿化、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村庄管理加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