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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7·25京珠高速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7·25京珠高速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漯政[2008]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7年7月25日上午8:30左右,湖北省一辆装载40罐剧毒危险化学品-硫酸二甲酯的中型货车,在我市境内京珠高速801㏎+500M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3个盛装硫酸二甲酯的罐体发生不同程度的泄漏,对周围数万名群众和沿途过往车辆造成严重威胁。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市参与抢险救援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果断决策,科学应对,全力抢险。通过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7·25京珠高速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处置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7·25京珠高速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公安局等19个先进集体和效国强等5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和谐漯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7·25京珠高速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7·25京珠高速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抢险救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19个)
  市公安局  市消防支队  市环保局
  市应急办  市安监局   市卫生局
  市水利局  市质监局   市建委
  市供销社  市粮食局   市公路局
  市中心医院 银鸽公司   郾城区政府
  召陵区政府 郾城公安分局 郾城第二化肥厂
  漯河供电公司
  二、先进个人名单(50名)
  市政府办公室  效国强  孙 卫  王 凯
  市公安局    刘松杰  张兴叶  刘洪生  曲金运  万代俊
          张俊华  刘宏志  曹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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