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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2008]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就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领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依法行政的表率。要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从根本上纠正和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和工作模式,高度重视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督导,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认真解决制度建设、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中的重大问题,切实保证严格依法办事。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安排5次领导集体学法讲座,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制培训30天以上。通过举办法律讲座、进行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办法,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要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严格依法执法、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并加强督促检查。要科学、合理界定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决策权利,建立健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涉密以外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等政务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行政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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