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江西省交通厅的嘉奖令
(赣府字〔2008〕12号 2008年1月1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3年以来,江西省交通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07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000公里的目标,科学规划论证,精心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工期,强化质量安全,狠抓生态环保,先后建成昌泰、泰赣、赣定、昌金、温沙、泰井、乐温、南昌西外环、厦昆线赣州城西段、景婺黄(常)、景鹰、康大和武吉高速公路基本建成通车(吉安至宜丰天宝互通以南段),新增高速公路1540公里,是1989年至2002年高速公路里程总和的2.3倍,使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000公里,达到2206公里,成为加速江西崛起的突出标志。江西省交通厅为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省“建设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实施“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新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崛起新跨越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江西省交通厅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江西省交通厅全体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团结和率领全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指导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好字优先、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四个不变”、坚持“五个有机统一”,着力推进协调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确保到201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为实现江西崛起、加快富民兴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