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喀什地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喀什地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新疆德汇国际广场“1.2”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行署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促进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和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一)地区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艾克拜尔·吾甫尔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黄三平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陈 季 地区行署副专员
洪家范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依玛木·马木提 地区监察局局长
詹 伟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段建华 地区安监局局长
祁小兵 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库来西·库尔班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阿不都热依木·斯拉依力 地区教育局局长
依力木江·阿不力孜 地区民政局局长
牛俊民 地区建设局局长
缑建伟 地区交通局局长
胡 雄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古丽尼沙·亚森 地区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