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运输车辆的更新改造,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发展高效低耗重型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促进内河船舶向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逐步淘汰技术落后、高耗能船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加快运输企业集约化进程,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组织引导交通企业推广新节能技术,产品在交通车辆中应用。
(十三)市水利局
制定水能利用规划,推动水能利用。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节水力度,建设江河防洪工程体系。
(十四)市农业局
促进农村资源利用高效化,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发农村清洁能源;大力推广低耗能先进实用农业机械。改进作物和品种布局,有计划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搞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十五)市畜牧水产局
结合我市特点,制定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禁养区域;组织规模畜禽养殖场,通过建设沼气工程,氧化溏等方式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江河水面渔业管理和高新技术开发研究,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
(十六)市林业局
加强林产工业节能。研究提出我市可生产生物质能的树种的种植发展方向。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十七)市广电局
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播放节能、节水等公益广告。
(十八)市统计局
建立能够反映本地区能源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指标制度;统计和分析工业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生产和使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
(十九)市环保局
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依法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二十)市物价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出台的差别电价政策,落实省制定出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的有关价格措施。
(二十一)市气象局
编写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加强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及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信息,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
(二十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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