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明政办〔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市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年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打下良好基础,现就做好春季农业生产通知如下。
一、强化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抓好生产恢复。鼓励农民积极抢种、补种、改种,扩大速生蔬菜种植面积,加快畜禽补栏、水产补苗,抓紧开展雪压木竹复壮、清理,开展受损林地补植、补造和更新造林。抓好受损设施修复。尽快修复养殖场所、森林防火设施以及农村道路、供电、供水等,确保各项上级财政补助和本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抓好技术服务。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灾区,进村入户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抓好信贷支持。增加对受灾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养殖企业以及农户的贷款支持,尽快恢复畜禽、大棚、食用菌等生产。抓好山体滑坡、泥石流、渍害等次生灾害的防控。
二、强化春耕春管。落实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的指导性计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坚决遏制耕地撂荒,努力提高复种指数,确实无法种粮食的,应及时改种其它作物;要针对市场需求,扩大蔬菜等作物的种植,多途径增加农民的生产收益、增加市场供给。抓好春耕备耕。指导农民合理安排早稻播插期,在冷空气过程的末端浸种催芽,在气温回升时抢晴播种,防止烂种烂秧。组织烟叶生产,抢抓晴好天气适时移栽,争取在3月上旬基本完成移栽工作,同时抓好已移栽23万亩“翠碧一号”的田管。加强病虫害防治。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发布信息,强化应急防治,减少病虫灾害损失。防范各种气候灾害。对可能出现的“倒春寒”、春旱等自然灾害要加强动态监测,指导农民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三、强化畜牧业生产。继续把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放到突出位置,全面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抓紧开展春季集中免疫,确保在4月底前强制免疫密度和整体抗体合格率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100%和75%以上的要求,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加强检疫监督,完善和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