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工作分别由张发录、陈有极、洪明德副市长负责,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物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氛围,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健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展基层民主,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扩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强社区工作,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和管理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推进精品小区建设。以“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为主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城市长效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
以上工作分别由张发录、林俊德、洪明德、陈凤珠副市长和陈仪代秘书长负责,市司法局、民政局、建设局、法制办、卫生局、城管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五、突出民生保障,体现发展为民
(一)积极促进社会就业。落实
就业促进法,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通过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巩固和发展城镇消除“零就业家庭”、农村“一户一就业”成果,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广泛宣传和认真落实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全面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劳动合同制度覆盖率100%,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
以上工作分别由张发录、朱昌贤副市长负责,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制度,做好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落实老干部政策,重视发展老龄事业,抓紧实施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抓好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建设,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和群众互助公益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年内基本建成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以上工作分别由朱昌贤、洪明德、陈凤珠副市长负责,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司法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集中资金办好惠民实事。城乡教育方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基本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落实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学生的助学金待遇。医疗卫生方面,继续改造提升20所乡镇卫生院,推进10所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开展农村大病统筹补充医疗保险;继续开展“光明行动”。文化建设方面,新建、改扩建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进“通信信息化助推新农村”项目建设;完成“迎奥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有线电视联网建设;抓好邮政进社区、海西书报亭建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培育新型农民,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实现转移就业4万人;继续新建和改扩建16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上半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残疾人“百千万工程”。社区建设和解决住房困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5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7400平方米,其中市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8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5000平方米,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后的住房问题;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现“造福工程”年度搬迁1万人;完成“侨居造福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加快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继续推进水利“六千”工程,农村路网工程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服务“三农”方面,落实对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专项补助;完善农村住房、水稻种植、森林火灾等农业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