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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以上工作分别由张发录、朱昌贤、陈有极、洪明德、陈凤珠副市长负责,市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国投公司、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农办、编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以创新提升竞争力。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重点培育自动化机械设备、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实施一批省级技改提升项目,策划5个以上投资超3亿元的重大科技型工业项目,生成5个以上列入国家、省里的重大科技专项,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开展“6·18”对接活动,深化生物医药、机械工业等产学研活动,建设三明生物医药孵化器基地和三明学院天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办好三明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组建机械先进制造、节能减排、林化产品检测3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抓好36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数控机床等产业技术联盟,抓好100项专利技术和成果转化,力争新增1-2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以上工作分别由张发录、朱昌贤、洪明德、陈凤珠副市长负责,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人事局、三明学院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以开放激发活力。持续抓好招商引资,用好“9·8”等招商平台,组织赴港招商活动,开展小分队招商、专业队伍招商和定向招商,力争签约合同项目批办率达到50%以上。加大出口扶持力度,优化出口结构,培育50家重点出口企业,鼓励企业进口能源、原材料和资源性产品,引进先进装备和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贸易网点、建立生产基地,加强与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及国外友城的沟通联系。深化明台合作,加快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办好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台商投资集中区,推进明台经贸、旅游、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加强区域合作、山海协作,承接沿海和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构筑闽赣边界物流、产业集聚区。
  以上工作分别由林俊德、朱昌贤、陈有极、洪明德、陈凤珠副市长负责,市外经局、协作办、外侨办、台办、林业局、经贸委、科技局、教育局、旅游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四)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实力。认真落实扶持政策,激活民间资本,鼓励、扶持商会和重点非公企业开发重大项目,新增投资项目150个。壮大重点非公企业,推进“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新增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10家,新增纳税百万元以上非公企业40家。加强非公企业家和管理队伍建设,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区外主体到我市设立总部经济企业,鼓励总部外迁企业回归,力争引进3-5家营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三明。
  以上工作由陈有极副市长负责,市非公经济办、工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具体抓落实。
  三、突出节能减排,实现持续发展
  (一)强化节能。抓好产业节能,淘汰105.6万吨落后水泥产能,实施永安智胜化工合成氨煤气化技改项目,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实施一批“上大压小”项目。抓好企业节能,选择20家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落实60家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改造方案,确保年内30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抓好项目节能,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抓好50项节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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