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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明政文〔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单列考核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和“更上一层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平稳的态势,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目标。经市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尤溪县人民政府获得第一名、清流县人民政府获得第二名,大田县人民政府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三名。在市单列考核单位中,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明市交通局、三明市建设局4个单位被评为2007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明市旅游局、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市畜牧水产局、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明市泉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个单位被评为2007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表彰,以资鼓励。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新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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