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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意见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意见
(明政文〔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1月23日-2月13日,我市特别是建宁、泰宁、宁化和明溪等北部高海拔地区遭受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林业损失惨重。全市受灾林分290.3万亩,冰挂雪压造成大量树木断梢折枝、整棵倒伏、拦腰折断,毛竹压断折裂、甚至连根拔起,苗木花卉断梢、折枝、倒伏、冻死,林业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为组织开展救灾工作,恢复林业生产,减少灾害损失,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工作,务必统筹协调,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成立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协调解决灾后恢复林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实行领导包片挂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工作。特别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知识。要加大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发放力度,满足受灾林农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要加强涉林信访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灾后恢复林业生产中出现的纠纷问题。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服务,促进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有序、有效展开。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现场,对受害竹林、林木、苗木、花卉的面积和株数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根据受灾程度(即以小班为单位,主干断裂植株占总株数的比重),分为极重度≥80%,重度80-60%,中度60-30%,轻度<30%,分门别类进行统计,摸清灾害损失的具体情况。要按照不同林种、树种、林龄受灾程度和区位特点,科学制定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工作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工作。要从广大林农的利益出发,采取有利于受灾林农生产自救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各个环节的服务指导工作。要将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扶持政策、技术措施和提醒事项印制成宣传单,尽快分发到广大林农群众手中,以动员发动广大林农这一主体力量投入灾后恢复林业生产之中,全力夺取林业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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