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物价、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市场供求、销售数量、商品库存和价格走势,尤其是加强对粮油库存数量、品种及价格的跟踪监测,当库存下降和价格涨幅较大时,及时发出预警和通报。市物价局要继续坚持主要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和价格动态,科学分析和判断价格变化趋势,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场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四、强化市场管理和监督
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关系民生价格的监管,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严厉打击各种串通定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要做到每日一查。认真受理价格举报,严厉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粮油批发市场、零售商的监管,打击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质检、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粮油等节日食品的监督抽查,大力开展无证查处和食品“两打”专项行动,确保食品安全。
五、对困难群体家庭和大中专学校食堂继续给予临时专项补贴
为减轻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家庭的生活压力和稳定大中专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省政府决定继续给予临时性专项补贴。对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的困难群体每人每月补贴28元(中央财政补贴25元,省财政追加补贴3元),补贴时限暂定为2008年1-5月份,春节前夕由省财政厅预拨两个月的补助资金,由省民政厅和各设区市负责尽快落实到位;对全省全日制大中专学校(包括民办学校)食堂,按财政隶属关系给予一次性补贴,省级补贴标准为每学生每月8元,补贴时限为2008年1-5月份,市财政局和教育局继续负责落实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对城镇低保和大中专学校食堂的补贴措施也要做出相应安排。
六、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为保持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稳定,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2008年2月底前一律不准出台政府管理的价格和收费调价项目,特别是水、电、燃气和供热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200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不上浮。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实需要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时,要报请省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从1月20日起,认真落实我市2008年1月18日发布的重要商品和服务调价备案企业及品种目录的调价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