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28.4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9万吨以内,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2万吨以内。
四、调整和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一)调整工业结构
1.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和我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旗、开发区,落实到具体企业,分别签订《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书》,确保按期完成"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目标任务。
钢铁行业。"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56万吨。其中,2007年年底前淘汰落后产能11万吨。
水泥行业。"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62万吨。其中,2007年年底前,淘汰40万吨。
焦炭行业。"十一五"期间,淘汰50万吨落后产能。
(由盟经委协调组织落实)
2.实行限量生产高耗能产品。制定高耗能产品产量控制计划,控制计划将逐年减少,并逐步缩小生产区域。(由盟发改委、经委、环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落实)
3.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审批和建设。停止审批和建设单一铁合金、电石、钢铁、焦炭、玉米燃料酒精等高耗能项目。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文件要求,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由盟发改委、经委、环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落实)
4.抓好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和非资源型产业的发展。调整招商引资方向,重点引进能耗低、附加值高的项目。抓好优势特色产业的延伸加工和配套积聚,按照"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的要求,积极推动我盟优势特色产业延伸升级。培育和引进一批非资源型产业。(由盟经委协调组织落实)
(二)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自治区2004年至2010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加速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传统产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高新技术优化升级带动转变。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化、产业集群化、人才聚集型、布局集中式发展格局。(由盟发展改革委协调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