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全盟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我盟"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能减排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阿拉善相结合,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2.坚持全盟各有关部门与各旗、开发区相结合,以各旗、开发区为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3.坚持把节能减排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节能减排目标
1.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2.96吨标准煤,较2005年降低24.7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9万吨以内,在2005年基础上上升38.79%;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6万吨以内,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20%。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32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8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镇生活人均日用水(含公共用水)不超过200升/人,各种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达到45%以上。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他各旗、开发区所在地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2.产业目标。到2010年,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05年降低10%;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05年降低30%;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20%。
3.各旗、开发区目标。到2010年,阿左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25.1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5万吨以内,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13万吨以内。
阿右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25.1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2万吨以内,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02万吨以内。
额济纳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23.6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1万吨以内,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05万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