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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选择一批发展势头好、已具备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作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组织有关专家,帮助企业查找差距,健全机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计划。大力提升骨干企业高知名度商标数量,启动“全市五十强企业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行动”,在加强50强企业商标注册工作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扩充产品技术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形成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国家级以上品牌的龙头企业。以“镇江知名商标”为基础,建立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后备梯队。发挥商标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名牌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票上市、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加快高知名度商标的创建。强化政府专项资金向高知名度商标企业倾斜,促使市科技计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政府计划项目向驰、著名商标企业倾斜。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工作和技术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将商标发展战略引入到“百企创新工程”中,实施商标兴企战略,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品牌企业尽快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商标附加值。同时,推动高知名度商标组建的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协作配套体系,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品牌商标培育市场化机制。推行“老字号振兴行动”,通过资产重组、资金扶持、技术支持等途径振兴老字号,挖掘老字号、老品牌资源,充分发挥老字号效应。

  (三)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强化工商、法院、公安、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合,拓展以“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依托的跨区域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要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形成有力的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管理机关的执法队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商标保护的绿色通道。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介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四)促进商标服务体系的构建

  根据镇江市经济及商标发展现状,注重商标人才的培养,不断创造条件提高商标人才的文化素质和商标服务管理水平。注重中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现阶段商标专业人才优惠政策,与科研院校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商标事务代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商标代理人才,提高咨询、代理、转让、维权、诉讼、评估等商标系列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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