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阳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
2.专利证书和与本专利有关的专利权人有效证明;
3.专利有效性证明;
4.专利公告文件;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暂缓申报。
1.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项目;
2.应用期不满一年的项目;
3.无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4.申报市级科技奖励落选项目,技术上未取得实质性突破,重新申报的项目;
5.软科学及纯科技著作形式的项目。
四、评审标准
市科技进步奖和市科技突出贡献奖按照《阜阳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进行评审。
市优秀专利奖评审标准:
(一)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做出重大发明创造,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作用;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结构、形状或者其结合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安排
2008年7月30日为推荐项目的截止日期,各推荐部门均需在此之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材料报送阜阳市科技奖励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本通知及相关申报书在阜阳科技信息网发布,请各单位自行登录查阅(网址:www.fyinfo.gov.cn)。
(二)联系方式
申报推荐系统联系人:阜阳市科技局 李克
电话:2276116、2233029 E-mail:lk@kj.fy.cn
附:调整后的阜阳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调整后的阜阳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薛智光 市政府副市长、研究员
副主任委员:高东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高级经济师
王 斌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