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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7.加强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建设。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交流学习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8.强化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三、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

  9.认真编制《政务公开目录》。2006年上半年,各级行政机关要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各厂矿企业、各学校、医院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参照)。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过程中,要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以及有关工作进行逐项审核,从依据、内容、对象和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对目录进行适时调整和更新。

  10.拓展公开内容。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要求,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不但公开结果,而且公开过程,同时强化公开的时效性。

  11.突出公开重点。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对“人、财、事、物”四权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部门和环节的公开力度,加大对与群众直接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公开力度。

  四、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12.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坚持“一规范,二设置,三挂牌,四上墙”的政务公开形式,坚持有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与公开的目的、内容以及各单位实际相适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电话等传统形式,不断完善专家咨询、文件查询、政(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公共信息亭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

  13.抓好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编制网上公开电子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式服务平台和实行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平台,实现政务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市级机关各部门年内全部实行网上政务公开。

  14.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进一步规范部门对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明确凡能交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严禁多头审批、双轨运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内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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