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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无毒社区"和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无毒社区"和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的决定
(镇政发〔2006〕5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平安镇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决定对丹阳市后巷镇等13个“无毒社区”和丹阳市新桥镇人民政府等27个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基层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深化“无毒社区”创建工作,为“平安镇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5年全市“无毒社区”
和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名单

  一、无毒社区(13个)

  丹阳市:后巷镇、吕城镇。

  句容市:白兔镇、句容开发区、下蜀镇、黄梅镇、郭庄镇、边城镇、后白镇、宝华镇。

  扬中市:西来桥镇、油坊镇、扬中开发区。

  二、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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