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推进科学饮食知识进课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通过多种形式的有效宣传教育,使中小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掌握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常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继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
5.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和制度;开设专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四)保障药品安全项目
1.严格研制注册监管,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严格依照新修订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加强药品注册的受理、审评、上报审批工作,切实保证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2.深化药品GMP实施,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和引导企业全面开展以品种为单元的GMP工作,有效保障药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开展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完成对注射剂类等高风险药品的核查工作,纠正生产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违规行为。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掌握生产质量状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严格按照GMP生产质量合格的药品。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批发企业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和出租出借柜台,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自行外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积极推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时监控,严防流向社会造成危害。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推进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完善全省三级监测网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