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厉打击惩处。
1.加强侦查破案。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的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
2.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3.严打非法制造雷管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雷管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决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濮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洛阳、许昌、南阳、周口等地要把打击非法制造雷管犯罪列为重中之重,对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雷管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其他地区也要高度警觉,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防止向本辖区内扩散。要加强区域联动,建立联系人制度。各地治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制造雷管案件的联络工作,与外地直接联络本地需要协查的事项,提出协调需求和完成时限,接收协查结果;接受外地提出的协查任务,办理协查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深入宣传发动。
1.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活动、发布通告、播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投放宣传信件、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要制定、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通过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搜集相关案件线索。要落实奖励经费,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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