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技术指导,建立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测系统,开展儿童营养转型期疾病的预防与管理。认真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条例》,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知识培训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管,将卫生保健纳入托幼机构准入和升级达标的必备条件,提高儿童龋齿普查率和防治率。
5.进一步落实“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环境。加强流动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加大流动儿童保健工作的覆盖面,研究和制定儿童意外伤害防治的干预方案。
6.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发挥“镇江市关爱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切实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心理疾病防治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增加儿童少年心理卫生和青春期教育内容,构建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援助机制。
(二)儿童与教育
1.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教育管理体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性别之间的差距,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辖市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全面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能力水平,各级各类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起点学历要求。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和健康成长竞争激励机制,造就一批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3.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学校、团队、家庭、活动、基地、环境育人”六大工程,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思想教育网络,使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
4.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积极发展职业高中教育。
5.推进家庭教育。以“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倡导现代家庭教育的理念,提倡并形成生、养、教、管相结合的家庭教育互动模式。切实加强对各类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家长学校总校的作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教育体系。
6.重视特殊儿童群体的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保证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辍学。保障女童、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满足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需要。
7.加强儿童科技教育。开展儿童科普教育理论研究,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在中小学、幼儿园开设科普实践活动,培养儿童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整合社会科教资源,加强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建设,提高儿童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加强儿童健康教育。把施行《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加强督导,积极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1.贯彻落实《
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保护儿童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法律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
2.加强法制教育。面向社会、家庭,开展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意识,增强儿童自觉守法的意识。将中小学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3.加强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儿童侵权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加强对企业用工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惩处。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网络,推动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