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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
(镇政发〔2006〕9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银行卡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减少现金流通、促进消费、扩大税收、降低交易成本和提升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对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积极推广使用公务卡;进一步巩固联网通用成果,完善银行卡用卡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防范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银行卡案件的发生,不断提升我市银行卡产业竞争力,推动全市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2008年,以进一步“完善用卡环境、普及银行卡应用”为基础,不断加大银行卡工作力度,力争到2008年末,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类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65%;各辖市主要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宾馆和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全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0%。从现在起到2008年,三年内全市持卡消费额年均增长60%、POS机具的布放年均增长40%左右。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大力推广使用公务卡。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要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以银行卡支付代替传统的现金支付,办理各种公务支出,如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各种代扣费用及2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费等,努力减少现金使用,提高预算资金透明度。2006年底前,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并选择1-2家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做好公务卡的试点工作,2007年逐步推广使用,力争到2008年,实现市、区级行政机关和预算拨款单位普及使用银行卡,使其成为公务支出的主要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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