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奋斗目标: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得到较大缓解,促使林木健康成长。在地区森林面积不断增加的同时,到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实现防治工作由治标向治本的根本转变
(一)培育健康森林,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林业建设全过程
大力倡导森林健康理念,以恢复森林健康为目标,逐步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完善营造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造林设计方案中必须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指标纳入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加强对林分的抚育管理,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自身的抗逆能力。
(二)强化检疫措施,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坚持把建设特色林果基地建设作为实施农牧特色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重要内容,确立林果业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主导地位。依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在管理范围开展对鲜果的检疫工作。林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乔木、灌木、野生珍贵花卉;干果、鲜果、木材、竹材、木质包装材料、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森防检疫站要加强检疫管理,采取严格控制措施,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检疫执法体系。建立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风险评估体系,开展风险分析。严格引种审批程序,强化对引进林木种苗的检疫隔离试种和监管,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不断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从中亚及吐鲁番地区引进枣属植物苗木及其产品、繁殖材料等。规范调运检疫程序,全面开展《植物检疫证书》计算机签发和网络传送工作。邮政、铁路等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检疫机构开展检疫执法检查,确保林业重大生物灾害不入侵、不扩散、不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