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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2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管理局印章不慎遗失,已于2007年12月1日在《凉山日报》第三版登报声明作废。自即日起,启用新刻制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管理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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