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2008-2010年,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3年内对全市公务员普遍轮训1遍。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管理制度,形成公务员培训与考核、使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建立适合公务员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的培训内容框架和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的培训格局,加大培训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务员培训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各级、各类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
1.围绕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培训,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培训,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培训,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提高公务员公平、公正、依法办事能力。
2.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化公务员4类培训。
--精心组织以适应职位需要为主的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上岗之前接受不少于20天的初任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培训重点是各级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公务员的地位和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公文处理以及初任公务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等。通过初任培训,使新录用人员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适应机关工作需要。
--重点抓好以提高任职能力为主的任职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在任职前或任职1年内接受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处级干部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任职培训要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以培训依法行政、领导艺术、协调沟通和创新思维能力为重点,以有关知识、市情和热点难点问题为辅课,着力提高在新的职位上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技能。
--全面开展以提高工作能力为主的在职培训。在职培训采取指令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每年参加在职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突出前瞻性,重点开展科学发展观、公共管理核心内容、法律、当代科技等方面的培训。继续与山东大学等高校的MPA教育中心合作,组织在职公务员攻读MPA专业学位,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