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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7.29”特大交通事故和“8.30”病死猪肉案件问责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7.29”特大交通事故和“8.30”病死猪肉案件问责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2008年2月19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7.29”特大交通事故联合调查组《关于对“7.29”特大交通事故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问题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和市“8.30”案件联合调查组《关于对“8.30”病死猪肉案件问责追责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予以转发,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强化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日

关于对“7.29”特大交通事故涉及相关部门
及人员责任问题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年第49号精神和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2007年10月22日,由市监察局牵头组成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安全办、市城市规划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7.29”特大交通事故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7.29”特大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7年7月29日9时23分,林立明驾驶神鹰牌农用自卸车(京B68888),在香坊区红旗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延福街口时,将在人行横道内由东向西横过红旗大街的6名行人撞倒,造成了5死1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所有人为张树林;京B68888号车牌系伪造;肇事驾驶员林立明对此事故负有全部责任。2007年12月14日,哈尔滨市香坊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驾驶员林立明有期徒刑7年,车主张树林有期徒刑5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宾县农机监理站考验员违规给肇事司机林立明办理驾驶证问题

  林立明驾车造成“7.29”特大交通事故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其在没参加驾驶技能培训考试的情况下,通过宾县农机监理站考验员苏建辉、沈宏伟、杨德春办理的。苏建辉、沈宏伟、杨德春违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给林立明办理驾驶证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现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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