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的制订并向社会公布通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的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通知》(川办函〔2007〕348号)转发你们,并根据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要按照凉山州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的安排,按要求抓紧完成当地住房状况(含低收入家庭)调查,建立健全住房档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修订完善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的结构比例及住房和土地供应保障措施,确保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规划按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县市要抓紧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土地和资金落实到具体地块及项目上。各县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必须在1月31日 前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建设厅,同时抄送州规划和建设局。
三、各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项目、地块及相关条件,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