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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治理停缓建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对位于主要繁华街路,对城市景观造成严重影响的,2008年内不能复建的停缓建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立面装饰。

  (三)停缓建项目施工现场围挡和卫生状况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以上标准。

  (四)停缓建项目启动复建无大规模群体和越级进京上访案件。

  (五)总结经验,研究探索防止发生停缓建项目的长效监管措施。

  四、治理内容和方式

  (一)组织权属明确的项目,理顺关系,筹措资金,尽快复建

  主要包括:康安花园住宅、龙海大厦、安发--安化住宅、太古不夜城小区K区和L区高层、中关村金融区等主要因建设资金短缺导致停建的5个项目。

  治理措施:协助解决项目所牵涉的债务关系、经济纠纷;结合社会发展和区域经济情况,适度进行规划性质和功能调整;协助企业筹措建设资金,限期开工建设。对确无筹资能力的,可组织企业面向全国招商引资,吸纳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运作,或进行评估拍卖,促进尽快启动。

  (二)协助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项目,调整规划,完善手续,重新启动

  主要包括:哈威广场、同乐世界1号楼、埃德蒙顿路商服楼等涉及办理审批手续而不能尽快复建的3个项目。

  治理措施:积极协调,实行集中审批,限期办结,帮助建设单位解决难点问题,使项目尽快启动。

  (三)协调涉及企业改制的项目,明确债权债务,尽快启动

  主要包括:粮油批发市场、省旅游集团办公楼(天鹅饭店B栋)等主要由于企业改制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问题而暂时无法启动的2个项目。

  治理措施: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实行债权债务重组,有效处置国有资产,尽快启动。

  (四)敦促涉及多方法律关系的项目建设单位,限期履行司法程序

  主要包括:龙凤大厦、共乐小区102号楼、艺华大厦、桃源大厦、皇家花园13号楼、华风世贸家园等主要由于履行法律程序或已经判决,但因牵涉多方主体利益,经济、法律关系复杂,短期内难以启动的6个项目。

  治理措施:对法院尚未判决的,积极沟通协调法院尽快结案;对法院已有明确判决意见的,积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对执行确有困难的,积极协助按司法程序进行评估拍卖,达到启动条件。

  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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