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位于主要繁华街路,对城市景观造成严重影响的,2008年内不能复建的停缓建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立面装饰。
(三)停缓建项目施工现场围挡和卫生状况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以上标准。
(四)停缓建项目启动复建无大规模群体和越级进京上访案件。
(五)总结经验,研究探索防止发生停缓建项目的长效监管措施。
四、治理内容和方式
(一)组织权属明确的项目,理顺关系,筹措资金,尽快复建
主要包括:康安花园住宅、龙海大厦、安发--安化住宅、太古不夜城小区K区和L区高层、中关村金融区等主要因建设资金短缺导致停建的5个项目。
治理措施:协助解决项目所牵涉的债务关系、经济纠纷;结合社会发展和区域经济情况,适度进行规划性质和功能调整;协助企业筹措建设资金,限期开工建设。对确无筹资能力的,可组织企业面向全国招商引资,吸纳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运作,或进行评估拍卖,促进尽快启动。
(二)协助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项目,调整规划,完善手续,重新启动
主要包括:哈威广场、同乐世界1号楼、埃德蒙顿路商服楼等涉及办理审批手续而不能尽快复建的3个项目。
治理措施:积极协调,实行集中审批,限期办结,帮助建设单位解决难点问题,使项目尽快启动。
(三)协调涉及企业改制的项目,明确债权债务,尽快启动
主要包括:粮油批发市场、省旅游集团办公楼(天鹅饭店B栋)等主要由于企业改制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问题而暂时无法启动的2个项目。
治理措施: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实行债权债务重组,有效处置国有资产,尽快启动。
(四)敦促涉及多方法律关系的项目建设单位,限期履行司法程序
主要包括:龙凤大厦、共乐小区102号楼、艺华大厦、桃源大厦、皇家花园13号楼、华风世贸家园等主要由于履行法律程序或已经判决,但因牵涉多方主体利益,经济、法律关系复杂,短期内难以启动的6个项目。
治理措施:对法院尚未判决的,积极沟通协调法院尽快结案;对法院已有明确判决意见的,积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对执行确有困难的,积极协助按司法程序进行评估拍卖,达到启动条件。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