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广文明祭祀方式。要在全市深入开展“倡导感恩理念,推行文明缅怀”活动,大力宣传引导网上祭祀、代理祭祀、错峰祭祀、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放飞思念、往生回忆、心语寄亲人等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方式。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居民通过举办“忆逝者、谈恩情”活动、家庭“追思会”等形式,开展社区祭祀活动。各地要组织广大干部、青少年学生开展祭扫烈士陵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人文关怀,寄托对亲人、先烈和先人的缅怀之情,把清明节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逐步转变为积极向上的现代殡葬民族文化。
三、全力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一)要规范服务。全市殡葬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满腔热情地为祭扫的群众提供多样化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在岗人员、服务项目、质量标准、收费价格等内容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设立咨询服务台和服务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祭祀,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要优质服务。积极开展网上服务、电话预约服务、鲜花换烧纸、音乐祭悼等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保证服务质量。要设立便民服务站,免费提供相关服务。要尽力为老弱残和困难群众提供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创造方便条件。骨灰寄存量比较大的殡仪馆,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群众祭祀活动服务工作,采取措施保证骨灰安全,防止遗失损坏、错拿错放现象的发生,确保服务质量。
(三)要诚信服务。各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借清明节哄抬价格,对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实价,合理控制批零差价,坚决制止漫天要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切实发挥国有殡葬服务单位平抑物价的作用,让群众明白消费、放心消费、满意消费。
四、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缜密部署、精心安排,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一)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县(市)政府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制订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管理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负责制,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防止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