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50%。完善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保送制度,切实实现教育公平。
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五、扶弱助困计划
2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30元提高到160元,农村低保由每年360元提高到420元,全市城市低保人数稳定在18万人以内,做到应保尽保。
22.投资58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150张床位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投资42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160张床位的市儿童福利院;投资6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的白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3.对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养老保险给予10-20%保费补贴;建设8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
24.为全市7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残疾人配发和装备各种辅助器具1000件。
25.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实行就近、就地入学,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每年每生补助1500元;对市逸夫特教学校、八道江区卫国小学特教班贫困残疾学生走读生每人每年资助350元、寄宿生每人每年资助900元;对新考入大专大学的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大专每人2000元、大学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6.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给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进一步落实减、缓、免诉讼费用措施,法律援助办案率增长10%以上,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局、司法局、法院。
六、安居工程计划
27.投资22.4亿元,完成市本级棚户区拆迁面积80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面积160万平方米;投资7亿元,完成县(市)棚户区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面积50万平方米;投资12.7亿元,完成煤矿棚户区改造面积43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面积100万平方米。
28.投资1.68亿元,新建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解决24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对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9.改造农村泥草房6478户,户均补助2000元以上。
30.投资2000万元,完成36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2万农民吃水难问题。
31.投资1800万元,完成市区供热三期续建工程任务,新增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投资1800万元,完成管道燃气工程建设任务,新增供气户数1.2万户;投资1000万元,新建改造市区供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