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2008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大政发〔200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2008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五日
大理州2008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为积极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州烟叶生产在新一轮发展中的竞争力,努力开创烟叶生产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2008年烟叶生产任务,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烟叶工作方针,打牢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即“一基四化”的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发挥优势,科技先导,稳步推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大理特色的现代烟草农业发展之路。围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着力提高烟叶生产的整体水平,突出特色烟叶生产,完成收购计划,确保全州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2008年计划目标
(一)烤烟收购计划146万担,其中:指令性收购计划131万担,出口备货计划15万担。白肋烟收购计划8万担。收购计划总计154万担。
(二)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以质量管理要求的等级合格率为依据,上等烟、中等烟、下等烟等级合格率分别达到78%、82%和80%以上。
(三)加大烟叶化学成份指标的考核力度。抽样样品的化学成份参与考核。同时烟叶的农药残留量列入年终考核,以适应市场对烟叶内外在质量和产品安全的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以合同制为主线,坚定不移执行“双控”政策,确保任务目标实现
各县市要按照“全面推广、一次到位、明确权责、完善提高”的原则,在2008年3月20日前,务必一次性完成与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工作。要充分发挥合同在落实种植计划、组织烟叶收购、规范流通行为的积极作用。坚定不移执行“双控”政策,做到“既控得住,又稳得住”。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收购计划,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规划片区、种烟农户,落实到田块,确保计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