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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坚持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全国“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隐患治理年”的有关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在2月底前对这项活动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并贯彻落实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要在3月3日前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代表负总责,迅速组织、全面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统筹安排,有机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做到以下“四个结合”,即: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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