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增强。
各相关责任部门都能把人口计生工作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评估,并在年底向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做专题报告。各县(市、区)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前,能够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对人口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责任人不予提拔、不得评先评优,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在流动人口办理暂住手续、营业执照、劳动用工手续时,认真查验《婚育证明》。东昌区各相关部门联手、齐抓共管流动人口的经验在全省得以交流。各级宣传部门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专板、专题,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经验做法。各级民政部门把全市108名“四术”后遗症人员列为低保对象。各级卫生部门注重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对B超室和妇产科医护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约束医护人员行为,严禁使用B超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有效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
4.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人口计生经费增幅高于同期财政增幅。
2007年,全市县(市)经费投入达到全口径人均15.24元、区经费投入达到全口径人均9.14元的标准,确保了计生人员工资待遇和各项奖励扶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市为2187名农村奖励扶助对象匹配资金13.1万元;为984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匹配资金10.4万元。使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扶对象手中。在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各地都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现象。二道江区、梅河口市、柳河县、辉南县全面落实了转移支付资金的“乡财县管”制度。7个县(市、区)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新上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软件和计生专线,实现了市、县、乡三级人口信息网络传输,有效提升了“三网一库”建设标准,提高了工作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重视不够,人口计生工作存在一定薄弱环节。2007年,全市还有24个乡镇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0%以下,占乡镇总数的31.2%。
二是经费投入还有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乡财县管”制度还没有全面实施;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兑现率低,已经造成部分群众上访;还有个别乡镇计生人员工资待遇难以保证、计生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用社会抚养费开支。
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部门配合不到位、沟通不及时的问题。
二、“计生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